1、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;
2、参与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,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,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、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;
3、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,并进行考核;
4、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,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;
5、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;
6、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,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,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、发放、使用和管理;
7、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,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,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;
8、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、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;
9、组织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,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;
10、制定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,督促承包,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,并对承包、承租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、监管;
11、对本单位动火作业、临时用电作业、受限空间(有限空间)作业、高空作业、盲板抽堵作业、吊装作业、动土作业、断路作业、设备检修等现场作业情况进行抽查监督;
12、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;
13、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;
14、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;
15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。